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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社会保障卡现场办理的温馨提示
[四川师范大学迎新专题网]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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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同学: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省属高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补贴等8个项目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为保障资金及时、依规发放,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生申办社会保障卡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生社会保障卡申办范围、费用

(一)申办范围

医疗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的本科生、研究生(含新生)均可自愿申办(其中获得上述奖助项目且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必须办理)

(二)申办费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通告》,社会保障卡首次申办免费。首次申办后补(换)卡的,按照合作银行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社会保障卡集中申办时间及方式

为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本着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周期的工作原则,同时为保障资金按时按质发放,中国银行特开通绿色通道到校现场办理、领取社保卡,为需要的同学提供便捷,减少学生外出排队和不必要风险。现将相关发放前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会保障卡的集中申办时间:

为了能按要求及时发放奖助学金至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故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务必在10月30日之前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办理和激活。

(二)学生社会保障卡的集中申办方式:

1.已经持有社保卡的同学确认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均激活方可使用。(注:四川省外的社保卡无法发放,须办理四川省内四大银行社保卡)

2.为方便同学们办卡开卡,学校联系中国银行工作人员于9月在校内驻点办卡,新生报到当天在现场设点办卡:

(1)本人持最新版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和手机,前往校内指定地点现场办理社保卡并激活;

(2)手机实名认证,如手机号为父母名字,则需提前准备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手机号持有人页(建议提供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为佳);

(3)未满18岁,需监护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银行办理,具体详询银行营业网点。

3.同学们请根据自己持卡情况,按需办理。

 

 

提示书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郑重提示您,您本人办理的银行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于他人,否则您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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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